这边在沈煜的雷霆手段之下,审判长黄庄和将被告席上的龙宇珩桑某某,马某某,王某某,李某某5人当庭判处死刑之后。
5名犯罪嫌疑人……准确来说是将死之人的家长已经是勃然大怒了!
“我操,你tmd是什么审判长,你究竟会不会判啊?我们的孩子在10年前犯的案子,凭什么要把他们判死刑?谁给你们的权利可以不另行开庭?
京州市人民法院就有这个资格吗?滚你妈的,老子在省里面都有关系,你他妈算老几,我劝你赶紧把案子给我撤回去,不然你tmd未来这法官恐怕是当不成了!”
“我儿子才那么小,他不过是犯了所有成年人都会犯的错而已,他现在悔过认错不就行了吗?你为什么要把他判死刑呢?不就是杀了一些人吗?
这世界上本来就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那些人就他妈是社会的败类,凭什么不能够杀?要我看你们还得感谢我儿子为民除害好吧!”
“你们这些大人我真的是看不下去了,人家小孩子犯的一些错误,你们凭什么要去追究?你们tmd多大了,跟一个刚刚20出头的一群小孩子去计较?这就是你们的素质和信仰吗?
你们法官就是这么当的吗?还有特别是你沈煜,一个狗律师,为了钱就在那里把我们这些人的儿子的性命当做是你挣钱的工具,要不是现在法庭有法警在,老子高低得把你往死里打!”
“我tmd表示强烈抗议,不能够因为沈煜在这里提交了一些证据,就直接在这起案子的情况下,对我们的儿子进行死刑判定,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应该在不属于本次庭审范围内的犯罪应该另行开庭你们审判系凭什么更改法律规则?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可以破坏法律了吗?”
当这些家长在这里狗叫的时候,整个法庭现场的人终于知道为什么污蔑犯罪嫌疑人会产生这样的反社会人格了,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会打洞,有这样的父母,他们能有什么样的好的三观啊?
能够tmd坚持到十几岁才开始犯案,已经是极限了,如果他们摊上这样的父母,说不定两三岁就已经开始脑子里形成反社会人格了……
听听这些狗杂种家长说的话,tmd像是人能够说出来的吗?20岁出头了,都成年他妈好几年了还叫小孩子,真tm是熊孩子,理论应用到了法庭上了对吧?
他们也没有傻到要去跟这些没有智商,脑子里面全是粪渣的家长去争辩,他们只知道接下来他们将要面临的是沈煜律师的铁锤直接将他们丢进牢里面去!
这边奔怒喷的沈煜律师看着那些龇牙咧嘴尖酸刻薄的家长也是笑了笑。
“各位家长,首先我要纠正你们一个说法,我并不是为了钱怎么怎么样的,因为我本次是出庭支持的免费的法律援助,我不会收拾着父母的一分钱……
至于你们刚刚的发言,让我觉得一开始我对你们进行的十年有期徒刑的诉求,恐怕稍微低了点,既然你们那么希望遵守法律法规的话,那么我也就丝毫不介意把你们在牢里面的刑期多加几年!”
而后直接看向了审判席的黄庄和。
“审判长对于你刚刚进行的对被告5名犯罪嫌疑人的判处,我方表示十分满意,但是我方的第一诉求里面还有这5名犯罪嫌疑人的家长也理应受到惩罚!
并且鉴于他们刚刚所做出来的表现,我方对于他们之前的经济设定酌情增加至每个人20年!
想必他们机会到牢里面去跟那些杀人犯,或者说是其他的暴力犯罪的人应该也能够这么嘴巴嚼?”
沈煜话音落下那一刻,整个旁听席的旁听人员和直播间的观众顿时笑喷了。
“哈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让这几个老东西老杂毛一直在那里嘴巴嚼,还在那里一直狗叫,我看现在刑期加到20年,你们还能不能狗叫了,按照沈煜律师刚刚的英武之姿,这几个老杂毛的20年刑期恐怕是绝对少不了的!”
“但是我觉得沈煜律师这样会不会有点太过分苛求了,毕竟说实话,现在我们的教育水平本来就不高,这些家长说白了很多都没有文化,或者说是素质不高。
他们嘴里面能说出来的话也很哪有什么高水平高素质,他们也只是因为自己的孩子被判处死刑而感到生气和愤怒吧,如果就这样给他们也加上20年的刑期,会不会有点太矫枉过正,以至于以后没人敢犯错了?”
“大姐,这是什么时候啊?你就别当圣母了,他们那个叫没素质和没文化吗?他们那个叫完全漠视法律,不尊重法律的公平正义和法律规矩,法律秩序好吧?在他们的眼里,法律是可以随意践踏的,你没听到他们刚刚说自己的儿子不过是杀了一些社会败类法律,凭什么制裁他们吗?
如果说人人都可以随便去杀人的话,那这社会不是乱套了吗?还有什么矫枉过正我也不同意的,就是要让现在有些家长意识到教育孩子不能够随随便便的去教育,最严重的后果就有可能跟现在台上的这几位一样,跑到牢里面去坐上20年!”
“对,我也只是楼上的说法,像这几个老杂毛一看就是平时就作威作福,做尽了坏事的那种狗东西,想必说不定有的人还犯过更严重的罪行,这也就是为什么那5个犯罪嫌疑人小杂中随了他们的德性,在这里危害社会,危害公民的利益,严重违背法律秩序和法律尊严!”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那5个犯罪嫌疑人他们被判死刑是的的确确因为沈煜律师有确切的证据,还有再加上本次庭审本就是为了审判313师大附中梧桐礼堂水泥墙填埋尸案,而现在沈煜律师又要主张这5名家长一个刑期直接增加到10年,难不成说这5个老杂种也进行了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