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难产的仲裁申请书
作者:快跑的乌龟   劳动仲裁律师最新章节     
    过了三天,陆翔如约带着他的证据资料来找我。
    看着那一大堆的资料,我只是和他寒暄了几句就开始埋首于那堆资料中。陆翔也很识趣地端着咖啡坐在我的对面,没有发出声音打搅我。
    大概花了半个小时,我把那些资料看完之后,对陆翔开始了我的点评。
    “你这一份是创远公司要求你们提交的每日工时的报表,我想你的目的是希望可以把这个报表作为向他们索要加班费的证据吧。”我拿起其中的一些材料说道。
    “这个怎么就不能做为我加班的证据了?”陆翔听了我的话,露出怀疑的表情。
    “从我这几年的经验来看,劳动仲裁官司里面,最难的一点就是关于加班费的确定,毕竟其他的仲裁申请例如没签劳动合同之类的都是要求公司来举证自己没有过错的,而加班费是反过来要劳动者举证自己确实加班了的,最操蛋的是举证还特别的困难。”说到这里我也有几分激动了。
    “那我这个按照公司的要求填报的工时做为加班的证据不行吗?”陆翔看到我激动了,语气也有几分焦急。
    “是的,一般来说要仲裁到加班费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公司主动要求你们加班,另一种就是你们提起了加班的申请并且公司同意了。除此之外对于加班费的仲裁几乎是不可能的。”虽然很想安慰陆翔,但是我也不得不把残酷的事实告诉他。
    “那这是公司要求我们加班的啊。”陆翔激动了起来。
    “我知道事实上肯定是公司要求你们加班的,我也知道公司要你们统计工时的目的就是想知道谁在加班谁没有加班。但是上了仲裁庭那可就不同了,公司完全可以说只是要求你们提交工时并没有要求你们加班,你们是因为工作没有完成主动加班的,而没有经过公司同意的主动加班是没办法仲裁到加班费的。”我用尽量平缓的语气对陆翔说出这些话,但是我知道他听了我的话依然激动。
    “那加班费没办法要回来的话,绩效有办法吗?”陆翔说这话的时候情绪显得很差。
    我拿出了他的劳动合同,说道:“你的合同里面并没有提到和绩效有关的内容,也就是说你没办法证明公司承诺了你是有绩效的,所以我并没有帮你把这个钱要到手的把握。”
    听完我说的这些,陆翔顿时像是一只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瘫坐在座位上。
    “你也不要太悲观了,我上次不是说过我们要考虑动用一些盘外招吗?在不触犯法律的前提下,我们还有很多招式可以试一试。”我连忙安慰陆翔道。
    “那饶律师你能不能具体和我讲一讲?”陆翔听到这个似乎有了一点兴致。
    “首先,在你的仲裁申请书里面,我会把索要加班费和绩效的诉求写进去,毕竟就算拿不到这个钱写进去也不会影响其他的仲裁请求。其次,我刚刚看到了你的社保和公积金购买记录似乎是按照长沙市最低标准购买的,你可以自己去天心区税务局和长沙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要求他们按照你的实际收入把社保和公积金给不上。再次,你给了我很多创远公司的材料,我看到里面还是可以整理出不少他们公司的负面新闻,既然他们盯着我的微信公众号,我就在上面给他们公司好好爆一下光,你记得帮我转发点赞扩大影响,只要影响大了他们肯定会着急的。”我一口气说出了我的意见。
    陆翔沉思了片刻,才说道:“饶律师的建议听起来很不错,我下一步该怎么做?”
    “你接下来只要自己去税务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行了,其他的事情只要和我签一个授权委托书,剩下的我都可以帮你办好了。”我胸有成竹的对他说道。
    “那一切就拜托饶律师了。”陆翔郑重地对我说道。
    送走了陆翔,我把一个人关在家里思索着这一次的仲裁申请该如何写,经过一天的思索,我已经有了答案了。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陆翔,身份证号码:430xxx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饶xx,湖南华胥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
    被申请人:创远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路xxx号
    法定代表人:刘洋
    申请事项:
    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元。
    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加班费.5元。
    3.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绩效元。
    以上三项合计共:.5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2019年5月1日开始与被申请人建立了劳动关系,2021年3月28日,被申请人在申请人无任何过错的情况下,以人员优化为理由,非法解除了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并通知被申请人于2021年4月底之前离开公司。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被申请人应按照2n的标准对申请人提供经济补偿,被申请人被辞退前十二个月的月均收入为4000元,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为两年,故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为元。
    根据被申请人的要求,申请人从2020年7月以来每周向被申请人提交本周的工时,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工时记录,共计加班时间为276小时,其中工作日加班为169小时,周末加班为107小时。根据申请人的工资计算,申请人的时薪应为4000\/21.75\/8=23元,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工作日加班工资为工资的1.5倍,周末加班工资为工资的2倍,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加班工资(169x1.5+107x2)x23=.5元。
    被申请人入职时,人力资源承诺年收0不低于十万,且申请人的员工薪资构成为平时工资加年终绩效。2020年年初被申请人给申请人发放了2019年的年终绩效元,参考被申请人员工的薪资构成以及申请人前一年的绩效数据,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年终绩效元。
    此致
    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陆翔
    2021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