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章 世上安得两全法
作者:李友参   满级武者遍地走,第一杀手怂成狗最新章节     
    金国,地处秦国西北,南与楚国相邻,东接秦国沧州,北连辽国大漠。
    这等西北国家地缘辽阔,土地肥沃。地形呈狭长状,地貌复杂多样,山地、高原、平川、河谷、沙漠、戈壁,四周为群山峻岭所环抱,地势自西南向东北倾斜。
    世间有一首很有意思的打油诗:秦国北上毒花漫,楚国江南多匪患。金国逃犯遍地走,辽国大漠沙满天。
    秦楚辽三国就不提了,单说金国。这国家是出了名的律法严苛,可明明拥有最重的责罚,却犯罪多如牛毛。由于地靠西北,所以民风彪悍。上到壮丁,下到妇孺,多是一言不合就敢伸手抄家伙的存在。
    整个金国上下,都充斥着一股彪悍的匪气。按理说,这等国家,应该没什么异国他乡之人的。可今日,整个金国的彪悍风气却好似被秋风扫落叶一般,消散虚无。
    因为,楚国公主姜若蝶的銮驾,已经降临金国王都,建业城。
    只见,楚国的黄顶銮驾车队停驻在建业行宫。虽是公主銮驾,却加有顶旌代表皇帝的符节,以及显示尊贵身份的斧铖仪仗,令人侧目。
    大量金国禁军身着红衣铠甲,护卫行宫安全。行宫内外,张灯结彩,金色红底的‘囍’字,贴满行宫的门窗。
    今日,乃金国二皇子金世奇,与楚国七公主姜若蝶喜结连理之日。
    行宫寝殿内,七公主姜若蝶身着霞帔,一头黑发亮丽,星眼睛光明眸善睐,头戴百宝花髻,肩披珍珠组串而成的“珠半至”,内穿狐裘紫罗绣,并用镀金束带缠腰,显得娇弱纤细。下身一袭羊皮“缦裆袍”,上连胸腹,下及足踝,足下一双艳红鸳鸯嵌珠绣花鞋,尤显高雅华贵。
    可不知怎的,这大喜的日子,公主殿下不光不笑,反而一脸的不开心。手中握着一把精致的匕首,反复放在掌心摩挲。看那伤心忘情的样子,定是在睹物思人。
    “殿下,使臣孙朝阳求见。”
    “进来吧~”
    姜若蝶握着未出鞘的匕首,面色冷淡,秀口微启,示意门外之人进入。只见,孙朝阳提着一坛泥封的‘女儿红’走入公主寝殿,微微躬身开口道:“殿下,时辰到了,金世奇的迎亲队伍已经来至宫外。这酒,可以拆封了。”
    “尝尝吧,毕竟是焕明的心意。”
    姜若蝶的双眸中尽是忧伤,看着铜镜中的自己,不断的失望摇头。孙朝阳点了点头,用拳头轻敲了几下泥封的酒口,来自楚国的泥土,瞬间崩碎坠地。
    “嗯?”
    酒坛已开,当痛饮一番才是。哪知孙朝阳打开封口,却发现内有防水油布包裹着的纸张。
    “拿来!”
    姜若蝶也第一时间发现异样,急忙夺过酒坛。
    “哗啦!”
    酒坛应声碎裂,整个寝宫内,俱是酒香四溢。可除了倾洒而出的酒水外,竟有一沓银票与一封信件,被包裹在防水油布当中。
    “这……”
    孙朝阳与姜若蝶对视一眼,随后赶紧将信件打开:
    朝阳,看到这封信,估计已经到建业了吧?你小子,脚程够快的。有一个月吗?嗯!估计差不多二十天左右吧?算你小子重诺,没在半路上偷喝这酒。
    这女儿红,你二哥我可是在土下埋了四年。趁着大喜的日子来上一口,绝对应时应景。啊!对了,那钱,是这些年我坑你的。
    放心,我堂堂李家老二,怎么可能会欠钱不还?这次,通通还给你。不过,利息没算。大家都是自己人,谈利息的话,那就有些见外了。
    不过我估摸着,你也不会与我谈利息。这世上,除了我家老三外,估计也没人会跟在我屁股后面要账。
    话说,我那三弟啊,也不知道倒了多大的霉!估计三年前就死在半路上了,然后被某个心有执念的恶鬼给附了身。别看这小子现在装的人模狗样!打他回家的第一眼,我就知道这孙子不是我兄弟!
    不过,又有什么关系呢?
    无论他是李焕仙,还是某个陌生人,结果,都是一样的。
    好了,这些不开心的事情,就不要提了。你也知道,你二哥我,空有蛮力,肚子里没什么墨水。煽情的话,就不说了。
    金国啊,算是个好地方。虽然律法严苛了些,不过没办法。穷山恶水出刁民嘛!哈哈!朝阳,你就留在金国,不要回来了。
    楚国即将豹变,我李家,与你孙家,估计哪个都剩不下。
    记住,人在异乡,低调行事。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就这样吧,我没啥可交代的了。还有,别给若蝶看这信……
    不过,估计你已经看到了。
    若蝶,我对不住你。
    我真的好想带你离开楚国,去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一起相伴到老。
    可惜,我不能。
    因为,我流着李仙一的血。我的家族,是一个被诅咒的家族。我注定不能拥有子嗣,不能拥有完整的人生。我若一走了之,会有更多的人为此丧命。
    既然如此,终结,便由我开始吧!
    提笔写信时,你已然离开楚国,踏上远嫁的征程。可无论是清晨的第一缕阳光,还是夜晚的明月皎洁,我的心中都时刻挂着你的身影,思念如影随心。
    杀神霍山有一句诗:世上安得两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我看不懂,但我很喜欢。
    我家老三有一句诗:一生有负君情义,且付来生未了缘。
    我看懂了,但我不知道我能否做到。
    因为,我不知道,人,是否真的有来生。
    前路漫漫,未来且长。
    若蝶,过好你的人生吧。我,只是你生命中的过客。
    李焕明,绝笔。
    “……二哥……”
    “时辰到了……起驾!”
    建业城北,大金二皇子金世奇的镇南宫殿,张灯结彩,万民跪拜静候。
    金世奇秀发垂肩,披红戴绿,意气风发不可一世。静静的伫立在自己的宫殿门前,静候那苦思的佳人銮驾。
    历经千辛万苦,金世奇终于娶到了一国公主,得意之色跃然于英俊的面庞。
    “王妃到!”
    随着通报官的一声长鸣,楚国公主姜若蝶的銮驾王辇姗姗来迟,停留在金世奇面前。
    “终于到了,快迎王妃下辇!”
    金世奇兴高采烈,双目中掩盖不住的兴奋之情。
    “啊……”
    哪知刚刚呼唤宫中侍女上得轿辇前,顿时一阵惊呼哀嚎响彻建业。只见数名前去相迎的宫女痛苦哀嚎,更有甚者,直接被吓得坐在地上,瑟瑟发抖。
    金世奇暗道一声不妙,颤抖的身躯茫然前行至公主轿辇前,忐忑不安的撩开那红帐,顿时愣在当场。
    只见姜若蝶那绝世倾城的玉颜上,早已没有半点血色。虽是一身大红凤袍,却已经变得湿润无比。那双金丝锦绣新靴,早已被鲜血染得通红,一把匕首,插在她的胸口,面带笑意,早已气绝多时。
    “这……这……怎么回事!!!”
    金世奇到底是见过一些大场面,颤抖着怒吼一声,随后一把抽出姜若蝶胸中的匕首,看着匕首两刃上刻着的篆体小字,怒不可遏。
    只见那沾染这姜若蝶心血的匕首两刃上,各刻有一小篆字体,左字‘焕’,右字‘仙’。
    是李焕仙的刀!
    金世奇握着这把匕首,原本阴晴不定的脸上,突然爆发狰狞。只见他一把握住刀刃,不顾锋利的刀刃将自己的手指划破,血流如注间,仰天怒吼道:“李焕仙……你夺走了玉漱……又害了若蝶……我金世奇再此立誓!生生世世,不死不休!”